
ETA是Estimated Time of Arrival的英文縮寫,指預計到達時間,在貿易詞匯中,常表示預計到港時間。估計的到達時間通常會與類似的預測,估計出發時間或ETD 配對。大多數情況下,如果出發時間發生變化,到達時間將相應地發生變化。但情況并非總是如此,尤其是航空公司。
如果飛機起飛較晚,有利的風可能使其仍能按時到達。大多數預計到達時間是基于以常規速度覆蓋旅行距離所需的平均時間;天氣和風的變化導致飛行降落早于或晚于平均值是很常見的。
ETD是ExpectedTimeofDelivery預計交貨時間,ETA是EstimatedTimeofArrival的簡稱,意思為預計到港時間、預計到達時間。預計抵達(引航站或者錨地)的時間而不是指抵達泊位的時間。
具體是那種意思就需要根據客戶的郵件實際內容來查看,不能一概而論。既然是做外貿業務當然要聯系到自己的業務階段。當然,如果自己實在不敢肯定郵件中ETD的意思,那么不妨與客戶再次確認后再去做判斷。
出口貨物報關流程:
1、申報,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或委托專業(代理)報關公司辦理;
2、查驗,對出口貨物進行實際的核查;
3、征稅,由海關依照海關進出口稅則征收;
4、放行,在出口裝貨單上蓋“海關放行章”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憑以裝船起運出境。
一般出口報關程序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申報:
①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在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按質、按量備齊出口貨物后,即應當向運輸公司辦理租船訂艙手續,準備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或委托專業(代理)報關公司辦理報關手續。
②需要委托專業或代理報關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的企業,在貨物出口之前,應在出口口岸就近向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辦理委托報關手續。接受委托的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要向委托單位收取正式的報關委托書,報關委托書以海關要求的格式為準。
③準備好報關用的單證是保證出口貨物順利通關的基礎。一般情況下,報關應備單證除出口貨物報關單外,主要包括:托運單(即下貨紙)、**一份、貿易合同一份、出口收匯核銷單及海關監管條件所涉及的各類證件。
2、查驗:
查驗是指海關在接受報關單位的申報并已經審核的申報單位為依據,通過對出口貨物進行實際的核查,以確定其報關單證申報的內容是否與實際進出口的貨物相符的一種監管方式。
①通過核對實際貨物與報關單證來驗證申報環節所申報的內容與查證的單、貨是否一致,通過實際的查驗發現申報審單環節所不能發現的有無瞞報、偽報和申報不實等問題。
②通過查驗可以驗證申報審單環節提出的疑點,為征稅、統計和后續管理提供可靠的監管依據。海關查驗貨物后,均要填寫一份驗貨記錄。
3、征稅:
根據《海關法》的有關規定,進出口的貨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均應征收關稅。關稅由海關依照海關進出口稅則征收。需要征稅費的貨物,自接受申報1日內開出稅單,并于繳核稅單2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4、放行:
①對于一般出口貨物,在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如實向海關申報,并如數繳納應**款和有關規費后,海關在出口裝貨單上蓋“海關放行章”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憑以裝船起運出境。
②出口貨物的退關:申請退關貨物發貨人應當在退關之日起三天內向海關申報退關,經海關核準后方能將貨物運出海關監管場所。
③簽發出口退稅報關單:海關放行后,在淺**的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上加蓋“驗訖章”和已向稅務機關備案的海關審核出口退稅負責人的簽章,退還報關單位。
(1)、貨主提供退關申請
(2)、報關部退關
(3)、報關部將經海關確認可以退關的“入貨章”退調度部
(4)、倉儲部持經確認的“入貨章”現場撤貨